澳大利亚集团是一家非官方组织,其成立宗旨在于帮助出口国或转运国最大程度地降低为生化武器(CBW)扩散推波助澜的风险。集团每年举行例会,探讨如何通过提高各参加国出口许可措施的有效性,来防止潜在的扩散分子获得研制生化武器所需的各种原料。
澳大利亚集团的参加国并不承担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其合作的有效性纯粹依赖于它们对不扩散生化武器目标的共同承诺及其各自所采取的相应措施的力度。在制订其出口许可措施时,参加国主要考虑:
- 这些措施应当能够有效阻止生化武器的生产;
- 这些措施应当行之有效,且易于实施;而且
- 对于用于合法目的的原料与设备,这些措施不应成为其正常贸易的障碍。
澳大利亚集团的所有参加国都是《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CWC)以及《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BWC)的缔约国,都强烈支持根据这些公约开展的、旨在全世界消除生化武器的各项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