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stralia Group Secretari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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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tralia

澳大利亚集团的目标

生化武器(CBW)一经投放,便会滥杀无辜,其致命效果从远古时代就广为人知。生化武器的第一次大规模使用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当时,受害士兵被暴露在光气与硫芥子气(一种糜烂性毒气)等毒气中,伤亡人数超过100万,死亡人数接近10万。一次大战以来,生化武器的研制技术已进一步发展,其致命危害性也随之进一步加剧。20世纪80年代,伊拉克在两伊战争中使用了化学武器——神经性毒气与硫芥子气;1995年,东京地铁遭到沙林毒气袭击。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反面例子凸显了生化武器不分青红皂白、惨无人道的摧毁力。

澳大利亚集团各参加国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出口许可措施的采用,确保某些化学品、生物用品以及用于制造化学和生物两用品的设施和设备的出口不为生化武器的扩散为虎作伥。集团通过协调各参加国的出口许可措施来实现这一目标。鉴于国际化工和生物技术行业已成为生化武器扩散者获得研制生化武器所需原料的目标来源之一,澳大利亚集团所开展的各项活动的重要性也就愈显突出。

自成立伊始,各参加国即已认识到:出口许可措施并不能取代缔约国对《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1972年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和储存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和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 (BWC或BTWC,简称《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的普遍严格的遵守。而澳大利亚集团的所有参加国都是《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CWC)和《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BWC)的缔约国。支持这些公约及其宗旨仍然是澳大利亚集团各参加国至高无上的目

标。各参加国所制定的出口许可措施有助于协助实施《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第一条第一款(a) 项和 (d)项)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第一条与第三条)下的主要义务。

出口许可措施的制定也表明,参加国不仅决心避免直接涉足或因疏忽而涉足生化武器的传播,而且坚决反对使用生化武器。对于商业企业、研究机构及其所在国的政府而言,确保其没有因疏忽而提供用于制造生化武器的化学品、化学设备、生物用品或生物设备,是符合其切身利益的正确选择。全球生化行业已在坚定不移地支持这一原则。